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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救助标准】明光市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

发布时间:2023-10-14 16:54 发布机构:明光市应急管理局 来源:明光市应急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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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 我市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执行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》(财社〔2015〕561号)。具体为: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参照当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。当前标准为:五保户、农村低保户、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,修缮加固户均0.6万元;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,修缮加固户均0.4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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